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梅帕塘水库配套供水及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梅帕塘水库配套供水及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ZFGozhjp。
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采用拨打联系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阿旺平措,0896-3822009,那曲市拉萨南路10号,852000)或环评单位(陆工,022-28703227,zsbfhp@163.com,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300202)。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