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水利局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目 录
二、机构设置 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那曲市水利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水利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水利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扣“四个示范市”战略任务,统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牧区供水灌溉和水旱灾害防御,加强重要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规划,贯彻落实党中央水利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依规落实节约用水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与强度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河段水生态综合整治。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统筹协调水利行业乡村振兴工作。
(十)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措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指导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防护标准
化工作。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督促落实市河湖长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河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那曲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内设机构如下。
机关所属行政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人事科)、水资源管理科(水政与移民安置科、建设运行和规划计划科、水生态建设科(灾害防御科技合作科)。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水利技术服务站、水土保持监测站、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财务室。
注:机关所属行政单位的设置由《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曲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那委办〔2024〕96号)文件核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由《中共那曲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事项的通知》(那机编发〔2020〕12号)文件核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45,263.86万元,支出总计45,263.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0243.41万元,增长801.59%。主要原因:增加项目经费。
二、(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5,168.11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95.74万元,主要是万家寨援藏资金94.09万元、色尼区达前乡完小及周边饮水工程资金1.37万元、党员三包经费0.2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43.46万元,下降91.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5,200.71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63.15万元,主要是万家寨援藏资金61.5万元万元、色尼区达前乡完小及周边饮水工程资金1.37万元、党员三包经费0.2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59万元,下降34.04%,主要原因是增加万家寨援藏资金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5,16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42.09万元,占99.72%;其他收入126.03万元,占0.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5,20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47万元,占4.13%;项目支出43,333.24万元,占95.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042.09万元,支出45,042.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280.85万元,增长1097.53%,主要原因: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0393.35万元,增长868.91%,主要原因:增加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42.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393.35万元,增长868.91%,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42.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28万元,占0.44%;卫生健康(类)支出104.89万元,占0.23%;农林水(类)支出44,564.49万元,占98.94%;住房保障(类)支出142.52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66.54万元,支出决算为45,04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02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强基惠民驻村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6.90万元,支出决算为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补差部分。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7.63万元,支出决算为2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差部分。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9.31万元,支出决算为8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保险缴费补差部分。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补差部分。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7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工资补差部分。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调减年初预算资金拨付至各县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项目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项目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项目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
年初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9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结余资金年底财政已收回。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1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结转资金2025年按合同进行支付。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
年初预算为2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结余资金年底财政已收回。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514.98万元,支出决算为40,37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项目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项目资金。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
年初预算为16.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5.87万元,支出决算为40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调减年初预算资金拨付至各县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不差部分。
2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2.1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1070.23万元、奖金93.04万元、伙食补助费26.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3.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6万元、住房公积金135.16万元、医疗费9.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22.00万元、医疗费补助3.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0万元。公用经费155.3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8.90万元、印刷费0.38万元、咨询费3.50万元、电费12.17万元、邮电费4.18万元、取暖费5.77万元、差旅费32.23万元、维修(护)费5.93万元、会议费1.83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劳务费10.88万元、工会经费2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6万元;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1.2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及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13万元,支出决算为55.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3.31万元,增长31.83%,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增加车辆维护维修及油料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77万元,占9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占0.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7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及油料、保险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变化。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4.51万元,增长36.04%,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增加车辆维护维修及油料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29人次;主要用于相关科室涉及工作对接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4万元,完成预算的79.55%。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20万元,下降76.92%,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作组比上年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5项,资金3970.02万元。详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5.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8%;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9.66万元,增长23.61%。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用氧经费及维稳值班、加班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8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5.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5328.3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038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290.37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